第七十一章 墙字行(1/1)
在民国时期的河南开封,出了一位专偷大户人家的飞贼,人称黄二爷。此人皮黄肉干,五短身材,但四肢上全是腱子肉,那小身板极为灵活,原地翻着跟头能都能玩出花来。
说这黄二爷从来就没有固定的住所,隔三差五就换个地方,只要他走后过不了多长时间,那原先的邻居准得报官,怎么回事啊,家里头丢东西了。而且丢的都是些值钱的物件,像什么黄花梨的家具、瓶瓶罐罐的瓷器、玉石雕刻的器物、名家的字画凡是值钱的古玩都被偷个精光。
也恰恰是在民国的时候,古玩才有了真正的定义。如果以瓷器为例的话,古玩指的是官窑中的特殊品种,或称之为御窑,自古以来,陶瓷分为三大类,官窑、民窑、御货,就指当时的民窑。
在战乱的年头人们不认钱,只认真金白银和古玩玉器。打起仗来钱贬值的最快,等到最后那就是一堆废纸,还不如一双破鞋顶事,起码能换几个烧饼填饱肚子。
就在那时候古玩的价格高,不少人家都藏了一些等着日后换钱。结果都孝敬黄二爷这个大贼了,报官都没用,人家说得讲证据,其实是根本就找不到黄二爷,而且还有一点是不敢管。
当时社会不安定,大众百姓生活疾苦,民间还不断有地方势力抬头,这其中就出现一个帮会叫做“墙字行。”听名字就以为是在墙上写字的,但实际上这个墙指的是路的意思,鼠有鼠路,贼有贼路,墙指的就是飞贼所走的路。
墙字行内全是顶尖的高手,个个都能脚踩房檐奔出数百米而不着地。而黄二爷更是高手中的高手,他可以在巴掌宽的头墙上连着翻跟头往前跑,夜里脚跟搭在房檐上倒垂下来,拔开气窗就能钻进去。这人功底极好,直接从气窗中钻进去,就落在还有人睡觉的炕上打个滚,竟不发出一点声响,比猫都利索。
墙字行定有极为严苛的行规,只能偷大富大贵的人家,因为这一点把他们和普通的贼人分别开来。逢年过节他们还得施舍穷人,趁着夜色在穷人家门口放些米面油粮或者是一串铜钱,所以他们被穷人所拥护,只要官府抓了墙字行的人,那隔日就得让穷人把府衙围的慢慢当当,没办法最后都得怎么抓的还得怎么给放了。
一身黑色的夜行衣也是飞贼最常见的打扮,墙字行也是这么一套装扮,但他们蒙面的黑布上面却绣着三道金线,也是怕夜里踩房瓦的时候遇到自己人而误伤。
直到后来墙字行由黄二爷接手后,性质发生变化,原本是劫富济贫的飞贼帮渐渐演变成为了一个横行霸道的地痞帮会,以前官府是因为穷人闹事而不敢管墙字行,如今则是怕墙字行闹事而不敢动他们。
虽说解放后墙字行早就没了,但偶尔还能传出有两位蒙着绣三道金线面巾的飞贼在沿海的省份偷古玩,手法极为高明,从未失手被擒过,最近几年才销声匿迹。那两个传说中的墙字行飞贼就是二文,文生连父子俩。
大中午的日头正高,老吴带着赶坟队的哥几个往县城走。胡大膀没穿上衣,光着膀子快让日头给晒熟喽,跟在老吴身后就问他:“老吴,咱们这是去哪啊?你叫老三老四哥俩跟你去不就完了吗?折腾我们这么多人干嘛?”
老吴则瞅他一眼说:“去吃饭,你要是不饿赶紧回去,我还能省点钱。”
“吃饭?还去昨晚那羊汤馆吗?哎呦!我昨晚还没吃够,咱们今儿得好好的吃一顿。”一听是吃饭胡大膀就来劲了,呲着牙乐的不行。
老四用手遮挡阳光,眯着眼问道:“不是,老吴啊?咱们哪还有钱去吃饭啊?”
老吴则回话说:“咱们吃完饭就走,给老二押在那干一礼拜的活。”
“我说咱不扯了成吗?我这心到现在还疼着呢!你说那么多钱还一点都没花,就便宜那贼孙子,我这、我这口气就咽不下去,我找到那孙子指定给他脑袋给拧下来!”胡大膀拍着胳膊烦躁的说。
哥几个好不容易弄那么点票子,还没捂热乎就让贼偷给半夜摸去了,心里郁闷的厉害,又不能发泄,一个个无精打采的。
老吴瞅着他们的样子,怪笑着说:“哎哎我说,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就、就那么点钱,还把你们心疼这样,丢不丢人?”
小七一直看着老吴没说话,他发现老吴从捡到那块黑布开始,整个人的状态就变了。从丢了钱的沮丧,成了如今这幅毫不在乎的模样,还说什么钱能找回来,他感觉老吴可能知道什么。
跟着走了一路最后实在是憋不住就问道:“大哥?俺们究竟是去哪啊?好让俺有个准备啊。”老吴却没再回话,抬手指着前方的一个小棚子,那地方哥几个可眼熟了,哪啊?刘帽子的面片汤,还当真是过来吃饭的。
------------------------------------------------------------------
今天的二更少了一点,明天6000字补上!故事开始引入第二卷正题!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