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工作(1/2)
既然有了决定,对于这件事,封常清便有了新的理解,俗话说“出奇制胜”,如今双方隔着六十里外的那条婆夷川,隐隐对峙着,几乎都知道对方的打算,可谁会先出第一招?或许就要着落在这个小子身上。
如果能出奇不意拿下藤桥,战局就活了,没有了这道天险,吐蕃人并不比唐人好过,因为严格算来,他们所要行军的距离,并不比安西唐军要近多少。
也正是这个原因,一旦四面受压,大勃律这块形似飞地的突出部,首先就会被放弃掉,刘稷那天所绘出的舆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也许,这一战,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那么前提就是,刘稷的策略可行。
封常清仔细端详着那件袍子,长度一直盖到了小腿,而小腿以下,由一双同样厚重的靴子来包裹,正如参军所言,靴子的底部,是由一整块硬木削成的,靴面上,布满了一道一道的印子,他只用手这么一摸,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用意。
防滑。
“还有一顶皮帽子,倘是狗皮最佳,可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先将就用着吧,司马若是有暇,不妨命人去收购些羊皮来,一定要带毛的那种,越完整越好。”
毛闪了大了更加御寒,这个道理不必刘稷说,封常清也一清二楚,头、身子、脚都照顾到了,就一定高枕无忧了吗?他是后勤出身,想得总是要多一些,放下那件皮袍子,坐到了刘稷的榻边。
“既然你决心已下,某就不拦着了,不过你这伤势,万万不可行险,跋涉之事,让下属去做吧,他们今日已为你收心,必不会推辞。”
“我今日所为,不是为了推他们去死。”
刘稷摇摇头,全无白日时的锋芒,可是那种执拗,如何听不出来,能用军法加以约束么?封常清了解他的性子,决心一下,不让他去,也会偷偷溜走,就像上回去贺菩劳刺探。
这种性子,正是封常清欣赏他的地方,想做什么,就一定要成,很像多年前的自己,如果不是这股子执拗,他又怎么能成为高开府的傔人,赢得一个艰难的起步?
刘稷天生就要高出一筹,如果只是个循规蹈矩的文人士子,哪怕学富五车,同他爹一样名列科举榜首,最终也不过成为一个幕府参军罢了。
谁又能料到,那等簪缨世家出来的人,竟然不好诗书,一心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他焉得不喜爱?哪怕有些狂傲纨绔之气,又算得什么?十六岁的年纪,不就是应该飞扬跋扈,纵横肆意吗?
此时的封常清,眼里满满地全是欣赏,那种欣赏,像极了一个看到子辈事业有成的父亲,刘稷只感到背上凉嗖嗖得,不寒而栗。
难道三番五次违抗军令,又是打架又是闹事,都影响不了人家的观感?天哪,您那闺女,倒底长得有多不招人待见。
哥真是出来打酱油的啊。
哀叹中,未来老丈人的话又响了起来:“雪山之上,变数太多,你如果真要去,就需得多些思量,保暖防滑只是其一,医药吃食、兵器甲仗、被服营帐,几十人如何能拿得动,如何能爬得了山,翻得过岭?一旦前路凶险而行,是否能当机立断,得返原路?路上的标识,可要做好,再者,为求稳妥计,最好还是寻到一个熟识的本地人,让他带着,总比你蒙头瞎脑地去闯强。”
说倒底还是不放心,用上了缓兵之计,对此,刘稷并不感到烦躁,一人计短,他其实也并不托底,多一些人参谋,他求之不得。
“公所言甚是,事情要做好,事先就得计划,有不足者,请公多多提点,小子替所有部属,先行谢过了。”
这小子,封常清哑然失笑,一番看似谦逊的话,实则是将计就计,把事实给凿实了,生怕自己会横加阻拦么?
他站起身,哈哈一笑:“好生养伤,明日某再来看你。”
走出刘稷的营地,上马之前,他看着天边的一际白线,那是皑皑白雪在月亮下反射出的光芒,悠悠叹了口气:“去同后营的参军说一声,乾坑戍再要做什么事物,让军中最好的工匠腾出手,先帮他们做。”
第二天,刘稷就能自己爬起来了,虽然背上还火辣辣地疼,不过他把这个当成对于新身体的磨炼,真的是有许久,不曾适应过这种伤痛了。
起来的时候,营中除做饭的伙头,牵马的傔人,治伤的郎中,照料马匹家畜的牧夫,以及执勤的军士,其他的人全都被各自的队官带去操练,这个时辰应该是在练阵型吧。
如果是平时,他会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表进行体能和恢复性训练,慢慢找到后世的那种感觉,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技之长,是无法立足的,以他的年纪,现在去读书考功名,已经迟了,只能在军伍上想想法子。
好在后世的那些知识,至少能在这方面,帮得了忙,他披着件中衣,在几个傔人的扶持下,慢慢在营中走着,方向却不是朝着中军,而是后营。
唐人的军中,金铁、皮料、木器、制陶、甚至造纸的作坊,应有应有,各种老工匠更是手艺精湛,简直就像一个联合加工厂,见到他的到来,一早就有人报了进去,不多时,一个文士打扮男子迎了出来。
“刘果毅,缘何至此,先来个信儿,下官也好去接啊。”司曹参军宇文晟顾不得收拾一下,就这么执手作了一礼。
唐制,上折冲府果毅都尉,从五品下阶,而大都护府司曹参军,则是正七品下阶,可这并不是宇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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