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遭遇不平事(2/2)
前来说媒的,让许小仙嫁给金不欢,当他第十七任小妾。这许强哪里肯干,但是又害怕得罪金不欢,只能好言推辞,说女儿年纪尚小,还没有到结婚的年龄,另外女儿从小生活在这荒郊野外,只是一个乡野村姑,配不上县太爷。
哪知媒婆却问道:“你既然不乐意把女儿嫁给县太爷,却为何收下了县太爷的聘礼?”
许强奇怪了,自己什么时候收下过金不欢的聘礼?
媒婆说道:“昨天落在你家屋顶的灰雁,就是县太爷下的聘礼,现在这灰雁在哪?”
许强这下傻了眼,原来昨天他看金不欢最后不要这只灰雁,干脆自己爬上房顶把灰雁取了下来,并且让老婆吕娟做成了一道菜,现在这灰雁都已经进入了全家人的肚子。
媒婆说道:“这就是了,你连聘礼都收下了,又怎么能反悔呢?现在你要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县太爷,要么赔偿聘礼的钱。”
许强赶紧说道:“我愿意赔偿,我将这灰雁的价钱赔偿给县太爷就是了。”
哪知媒婆把手一伸:“那好,你就拿出百两黄金来。你若是拿不出,也不肯把女儿嫁给县太爷,瞧见没,门口两位差役大哥立刻就会把你抓进大牢,办你一个‘欺诈朝廷命官’的罪,估计你这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牢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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